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抵押貸款政策的通知

2020-04-16 11:10:16來源: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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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廣東
  • 頒發(fā)時間:2020-04-15
  • 發(fā)文字號:佛房金管〔2020〕50號
  • 發(fā)文機構: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 實施日期:2020-05-01
  • 效力級別:地方政府規(guī)章
  • 類別:住房公積金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和職工:

??根據(j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及《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經(jīng)市人民政府同意,于2006年2月28日制定并實施《佛山市住房公積金住房抵押貸款辦法》(佛房金管〔2006〕3號,以下簡稱《貸款辦法》)。多年來,根據(jù)國家相關政策,及我市實際逐步調整《貸款辦法》?,F(xiàn)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議,對《貸款辦法》(佛房金管〔2019〕509號)進行調整,內容如下:

??《貸款辦法》第十六條調整為:“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個人可申請兩次貸款;首次貸款沒有還清前,不得再次申請。不得向已有兩次貸款使用記錄的職工發(fā)放貸款?!?/p>

??現(xiàn)將調整后的《佛山市住房公積金住房抵押貸款辦法》予以公布,從2020年5月1日起執(zhí)行。原《貸款辦法》(佛房金管〔2019〕509號)同時廢止。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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