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

2022-12-14 15:14:55來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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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浙江
  • 頒發(fā)時間:2022-12-13
  • 發(fā)文字號:杭房公委〔2022〕11號
  • 發(fā)文機構:杭州市住房公積金
  • 實施日期:2022-12-13
  • 效力級別: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
  • 類別:住房公積金

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

各繳存單位、職工:

??為進一步發(fā)揮住房公積金信貸作用,支持繳存職工合理的住房需求,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調整如下:

??一、職工家庭名下無住房,無住房貸款記錄或有商業(yè)性住房貸款記錄且相應貸款已結清,為改善居住條件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執(zhí)行首套房政策,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二、職工家庭名下擁有1套住房,或無住房但有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且相應貸款已結清,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執(zhí)行二套房政策,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三、職工家庭名下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或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四、調整實施范圍為購買所處上城區(qū)、拱墅區(qū)、西湖區(qū)、濱江區(qū)、蕭山區(qū)、余杭區(qū)、臨平區(qū)、錢塘區(qū)、富陽區(qū)、臨安區(qū)的普通自住住房。

??五、本通知自2022年11月28日起施行。合同網簽時間在2022年11月11日及以后的,按本通知規(guī)定執(zhí)行,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網簽買賣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二手住房以房屋網簽轉讓合同簽訂時間為準。2022年11月11日前已完成合同簽訂的,按原政策執(zhí)行。

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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