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上饒市住房公積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

房地產信貸 2024-08-13 09:51:27 來源:上饒市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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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江西
  • 頒發(fā)時間:2024-08-08
  • 發(fā)文字號:
  • 發(fā)文機構:上饒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 實施日期:2024-07-20
  • 效力級別: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
  • 類別:住房公積金

關于調整上饒市住房公積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

各繳存單位、公積金繳存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根據(jù)《上饒市落實“一城一策”促進房地產高質量發(fā)展的若干措施》精神,為進一步滿足繳存職工對高品質住房的新需求,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高質量發(fā)展,結合實際,現(xiàn)就我市住房公積金部分使用政策作如下調整:

??(一)試行“可提可貸”購房政策。職工在我市范圍內購買自住住房時,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并仍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職工家庭在購房當?shù)兀ㄒ钥h、市、區(qū)為單位)無成套住房(無獨立廚衛(wèi)),公積金首次貸款已結清并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執(zhí)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三)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對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在職職工,貸款上限調整為80萬元,再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在職職工,貸款上限調整為70萬元,存貸比按照20倍執(zhí)行。允許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三孩家庭或者購買裝配式建筑住房、立體生態(tài)住宅的家庭,在貸款上限的基礎上,貸款額度上浮20%。

??(四)全面推行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業(yè)務,異地繳存職工在上饒購房可享受與本地繳存職工同等貸款額度、貸款利率、存貸比等政策待遇。

??(五)對新簽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jiān)管協(xié)議的項目,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保證金統(tǒng)一調整為貸款發(fā)放額的2%。

??(六)對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在結清上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后,可在次月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七)本次政策調整暫定試行期一年,從2024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1日止。

??(八)本次政策調整由上饒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制定實施細則并負責解釋。

上饒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4年7月30日

中國城市住房價格288指數(shù)

(2023-02)

1571.9

  • 0.13%
  • -0.91%
日期指數(shù)環(huán)比同比
2023.011569.9-0.97%-0.14%
2022.121572.1-0.92%-0.11%
2022.111573.9-0.12%-1.08%
2022.101575.8-0.20%-1.01%
2022.091579.0-0.02%-0.87%
2022.081579.3-0.04%-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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