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離婚房產分割給無資格一方,另一方3年內不得在深購房

原創(chuàng)蘇曉 2021-02-20 09:11:07 來源:中房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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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網(wǎng)訊 繼年前2月8日,深圳出臺二手住宅成交參考價格機制后,近日深圳樓市又再次迎來重磅消息。2月19日,市場傳出消息:“夫妻離婚并將房產分割登記給無購房資格一方名下的,另一方自離婚之日起,3年內不得在深圳市購買商品房(3年內再婚或復婚的,也適用本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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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傳截圖

??對此,有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已向媒體證實,該則消息屬實,并表示早在牛年春節(jié)前,2月10日就收到通知了,而且不止是南山,全深圳都按照這個執(zhí)行。

??相關業(yè)內人士表示,這是繼1月19日-20日,深圳市住建局發(fā)函明確家庭購買商品房,只能登記在具備購房資格成員名下,且暫停夫妻婚內更名后的又一樓市“補丁”,將徹底堵死假結婚買房的漏洞。

??無論是這次的夫妻離婚房產更名新政,還是春節(jié)前出臺的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參考價格發(fā)布機制,深圳近期的樓市調控力度再一次顯現(xiàn)了其堅持“房住不炒”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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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城市住房價格288指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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