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擬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年漲幅不高于5%

政策劉敏 2024-02-26 08:28:17 來源:中房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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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網(wǎng)訊(劉敏/文)據(jù)北京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委網(wǎng)站消息,“十四五”期間,北京市計劃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40萬套(間),目前部分項目已陸續(xù)投入運營。為做好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評估、確定和備案管理工作,北京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委牽頭起草了《關于規(guī)范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據(jù)悉,通知以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規(guī)定為基礎,結合北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發(fā)展的實際,堅持市場化方向,簡化管理程序,提出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確定、租金備案、租金調(diào)整等具體要求。

??其中,通知提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租金由持有運營單位確定,且應當?shù)陀谕囟瓮焚|(zhì)市場租賃住房評估租金。市場租金水平由持有運營單位委托專業(yè)房地產(chǎn)估價機構評估確定,可根據(jù)項目分類設計的實際,分別評估確定同類型同品質(zhì)市場租賃住房租金水平,分為成套住宅、公寓、宿舍三類,實行差異化定租。住宅型房源租金按照每月每建筑平方米計價,公寓型和宿舍型房源租金按照每月每間計價。

??同時,通知提出,持有運營單位動態(tài)調(diào)整備案租金時,項目租金仍應低于同地段同品質(zhì)市場租賃住房評估租金標準。項目備案租金上漲的,租金年度漲幅應低于周邊租金漲幅,且不高于5%。租金調(diào)整后,應按要求重新提交備案。

??此外,通知明確,對持有運營單位不按本通知規(guī)定進行租金備案、不如實申報項目租金、未明碼標價、高于項目備案租金運營的,應采取約談告誡、責令限期改正等措施處理。逾期不改正的,取消已享有的相關優(yōu)惠政策,并按規(guī)定納入全市住房租賃信用管理進行失信懲戒。

??該公開征集意見時間為2024年2月23日至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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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城市住房價格288指數(shù)

(2023-02)

1571.9

  • 0.13%
  • -0.91%
日期指數(shù)環(huán)比同比
2023.011569.9-0.97%-0.14%
2022.121572.1-0.92%-0.11%
2022.111573.9-0.12%-1.08%
2022.101575.8-0.20%-1.01%
2022.091579.0-0.02%-0.87%
2022.081579.3-0.04%-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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