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我家售房事件 解析買家連環(huán)騙局

辛昕2013-03-29 18:07:09來源:中房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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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房網(wǎng)訊 特約記者辛昕 前不久,北京市朝陽區(qū)發(fā)生了9名業(yè)主賣房被騙事件。這些來自望京和酒仙橋地區(qū)的業(yè)主通過“我愛我家”房產(chǎn)中介出售房屋時,被同一個買家買走。然而,付了三成房款,房子過戶辦理了抵押貸款之后,買主便人間蒸發(fā)。

  日前,“我愛我家”正式公開表態(tài),宣布公司將出資先行支付給9位房主2286.36萬元全部尾款,同時將所有房主的債權接手,并做好“2000多萬打水漂”的最壞打算。至此,購房大款“張金鳳”拖欠9位業(yè)主的11套房一事算是告一段落。但讓人費解的是:“張金鳳”如何能成功得手11套房?業(yè)主們?yōu)楹蝺H拿到三成首付就賣房?帶著重重疑問,記者對冷靜后的當事人進行了重新追訪。

  嘗試還原“張金鳳”買房的連環(huán)套

  多位房產(chǎn)經(jīng)紀人告訴記者,促成一筆交易并不容易,平均都是看7、8套房才會成交一套,期間不是買家看不上房子,就是賣家不滿意價格和付款方式。而“張金鳳”為何能在短短的時間內(nèi)連續(xù)成功買房?在得知自己的房款有著落后,梳理了心情的房主趙阿姨幫記者重新還原賣房的整個過程。

  一環(huán):身份包裝法

  據(jù)趙阿姨回憶,和“張金鳳”簽約是在去年12月某晚,還記得她梳著平頭,身著黑上衣,話雖不多,但一看就有大款派頭。

  偉業(yè)“我愛我家”副總裁胡景暉透露,在這幾天的調(diào)查中,公司了解到“張金鳳”每次來中介門店也都是開寶馬車,還有保姆陪同,因此都認為她是買得起房子的有錢人。尤其在去年9月,“張金鳳”本人就在“我愛我家”完成了一筆交易,并付清各種款項,這說明她不是公司里的“黑名單”客戶,還能算是公司的老客戶。

  二環(huán):購買資格認定法

  誰都知道,北京一直嚴格執(zhí)行限購政策。為何“張金鳳”能在幾個月內(nèi)把11套房子收入囊中?有業(yè)主向記者反應,“張金鳳”并非用自己的身份證買房,而是拿有北京身份證的親戚買,給出的理由是自己沒有購房資格。

  胡景暉同樣介紹,“張金鳳”同時以代理人的身份購買了多套房子,按照規(guī)定,代理人幫著買房并不違法。同時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張金鳳”用的全部都是真實身份證。

  “張金鳳”和身份證上面的人究竟是怎樣一種關系?北京市安理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紀朝則認為,還需要公安局立案調(diào)查給出結論。

  三環(huán):促成交易法

  趙阿姨介紹說,“張金鳳”是自己打算出售望京房后,見過的第一個買房人,而且就是簽約的時候時見了一面。趙阿姨說:“我還奇怪這人怎么連房子都不看就買?但又聽說這人一買就是一層,還以為是等著拆遷賺錢呢。但我和兒子說我們沒功夫等那個時候,賣了省心。”

  趙阿姨的出價是23000元/平方米,比一個月前賣房的鄰居王先生每平方米高出了幾百元。事實上,鄰居王先生也是“張金鳳”的受害者。趙阿姨坦言,自己出售在望京一套155平方米的房子,一是因為想給兒子置辦新房;二是那套房子適合辦公并不適合居住,此前也一直在出租。但因為上調(diào)了租金,自己這套和王先生的三套房都出現(xiàn)空置。于是,兩家都因不愿搭理房子而產(chǎn)生了出售的想法??梢?,“張金鳳”出口買一層的幌子一下吸引了兩個業(yè)主。

  胡景暉則表示,在調(diào)查中發(fā)現(xiàn),“張金鳳”出手能成功的另一種手段是“出價比市場價高一些。”

  四環(huán):擔保服務混淆法

  在這一輪的連環(huán)套中,一個讓人匪夷所思的環(huán)節(jié)是“張金鳳”僅花了三成首付就順利過戶、甚至完成了二次出售房產(chǎn)。趙阿姨則解釋,“‘張金鳳’和經(jīng)辦的經(jīng)紀人都讓我放心,說是除了買賣合同還有擔保合同,都是大公司,我就輕信了。”趙阿姨回憶稱,“‘張金鳳’說先付首付辦過戶,貸下款來再付尾款,說我們應該學會花‘銀行的錢’。”

  看過合同的律師王紀朝則表示,趙阿姨等業(yè)主簽訂的并不是抵押擔保合同,“而是交易保障服務合同,13項服務條款中并沒有涉及賠償問題。且所收取費用僅是幾千元,遠遠低于正常抵押擔保的收費標準。”

  五環(huán):拖延尾款支付時間

  3月1日從外地一回來,趙阿姨發(fā)現(xiàn)過了2月26日約定日,自己的尾款還沒見著,就馬上打電話聯(lián)系“張金鳳”,“結果她以當天是周五為借口,推延稱下周一去銀行查一下看貸款是否辦下來。”

  事實上,趙阿姨的尾款約定日設定還進行了談判。“當時經(jīng)紀人直接就說,趕上2月過春節(jié)不辦公,就直接約定以60天為期限吧,我當時就說那不賣了。最后又經(jīng)過商議,才確定了55天為期限。”記者注意到,和“張金鳳”簽約的房主,不少是將付尾款的時間約定在兩個月左右。而一般正常交易,付尾款的時間往往約定在45天左右。

  眾人:為什么不能把“張金鳳”繩之以法?

  戲劇的一幕是,按照常理推算,“張金鳳”已存有“欺詐”,但為何還能逍遙法外?趙阿姨昨天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要不是得到“我愛我家”會賠付的這一消息,自己還一直感覺活在“地獄”中,“無門可投訴。公安機關說不能立案,因為沒證據(jù);房管局和銀行也給能給查房屋抵押情況,覺得就是沒有希望了!”多位房主表示,就是希望能有更多部門站出來,別讓“張金鳳”這種人再去傷害更多的本分人。

  在“我愛我家”剛宣布先行支付的處理方案后,當天9位業(yè)主就都紛紛全部同意在“我愛我家”最終了解這事兒,已經(jīng)起訴的三位業(yè)主也紛紛撤訴,大家的共識是:“息事寧人,也耗不起時間和經(jīng)歷。”

  “張金鳳”到底是誰?一個身懷六甲、一口氣就狂言買20套房的大款,深知買房流程、貸款技巧和法律空子的女人,她是獨自作戰(zhàn)還是團隊合作?至今還是個迷。而“張金鳳”這種起碼認定是道德敗壞的行為,真就無人能治了嗎?

  律師張偉認為,首先還是提醒受害人主張民事權利,起碼申請保全和取消合同,還能鎖定房子避免二次交易。這樣“張金鳳”不但丟了房子,還因支出違約金而損失一大筆錢,起碼能在經(jīng)濟上懲罰她。

  但讓律師也沒有想到的是,其實在東窗事發(fā)前,“張金鳳”已經(jīng)把部分房產(chǎn)進行了抵押或二次出售。張偉坦言,“如果已經(jīng)完成過戶,確實就再追不會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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